撰文:黃紹明
故事簡介:
儒生蔡伯喈,和趙五娘新婚才兩月,在嚴命下赴京應試(原著父命,唐劇則用母命,葉紹德用回原著修訂唐版),高中被牛丞相招為婿,雖不願但無能(應是無膽?)反抗。而在家鄉的雙親,三年沒有兒子的一點音訊,因飢荒而雙雙餓死,五娘抱琵琶上京尋夫,到了京城洛陽,在彌陀寺將途中彈琵琶乞來的錢作追荐公婆,因有官員來而被趕走,留下公婆遺像。而來人正是伯喈與牛小姐,牛小姐找到五娘,認為姐姐,共事一夫,伯喈退官棄職,攜二妻回鄉守孝三年,受到朝廷的褒揚。(粵劇的「廟遇」是寫五娘找到相府,見到伯喈已再婚,離去後在廟中暈倒而伯喈尋至)
故事的前身:
這故事的前身是南宋民間流傳的戲文《趙貞女蔡二郎》,故事說蔡伯喈上京赴試,貪戀富貴功名不歸,其妻趙五娘獨自支撐門戶,在公婆亡後,身背琵琶,上京尋夫,伯喈不認妻,以馬踩踏五娘,觸怒上天,伯喈遭雷轟而死。
《琵琶記》的目的:
大致上有以下兩說:
一、翻案說:高明是想把蔡伯喈在《趙貞女蔡二郎》內忘本和兇殘的劣德,改變形象,來給他一個翻案。
二、譏刺說:這一說有幾個不同的意見,就是:
1.明王世貞認為是影射唐代一位姓蔡的書生入贅牛相府。(筆者按:唐代有姓牛的丞相,名叫牛僧孺,歷唐穆宗、敬宗、文宗、武宗,約十九年)
2.明胡應麟認為是諷刺鄧敞,棄妻入贅牛相府。(筆者按:鄧敞故事,出自宋代的《太平廣記》)
3.宋洪邁認為是諷刺宋臣蔡京的弟弟蔡卞娶王安石之女而休妻。上述的牛相府是指王安石相府,因王安石外號拗相公,以牛脾氣聞名,故被稱為牛丞相。
4.大多解讀「琵琶」為王四,因為王四是「菜傭」,乃蔡邕的同音,其實菜傭暗示卑庸之人,筆者認為是借諷「才庸」。
故事帶出的問題:
首先說「翻案說」,若果說是為蔡邕平反,為何《琵琶記》第一出便來個「一舉鰲頭,再婚牛氏,利綰名牽竟不歸」?既然不歸,至令年老父母餓死鄉間,為甚麼又說「全忠全孝蔡伯喈」?這個矛盾,引起歷代文人的非議,明代文史學家李卓吾與清代戲劇家李漁便是例證。可以說,「翻案說」不能成立。筆者認為故事中的孝心與孝行,模糊不清,有心無力,並非孝行。
一些理論,將這個「不孝」歸咎於科舉制度,但在歷代封建科舉制下,也出現了不少孝子,二十四孝中便有兩個辭官回鄉侍親或尋親的故事,如果將個人的操守、德行被時勢所控,便失去了「百行孝為先」那歷代不變的真諦和美譽。又或說因明太祖朱元璋非常欣賞《琵琶記》,便說它無瑕,但可知文字獄便發生在這位皇帝手上?正義之作可能難過他一關啊!換言之,他的喜愛,並非絕「對」!
至於「譏刺說」,諷刺入贅之人,忘記了父母之恩,也如上述所說,何以說「全忠全孝」?欠解!若說以菜傭暗示蔡邕,故產生「琵琶」二字而成為「琵琶記」,那麼,是否因此而琵琶乞唱或曲奏有欠的唯一理由?否則,文不對題,這個琵琶為誰彈?
名傳世代的蔡邕,是「胡笳十八拍」蔡文姬的父親,字伯喈,陳留人,東漢末名士,漢獻帝時曾任左中郎將,故又稱蔡中郎。「焦尾琴」便是他的「傑作」,為免滿門抄斬而事董卓,董卓死後被王允囚於獄中而死。《後漢書》記載「邕性篤孝」,已說明此戲中所謂「餓莩其親」,與事實不符。有說同名同字,何只一人?但同朝同代同鄉,還說巧合?縱然有,亦有違李漁所謂「姓名事實必須有本」的「文德」原則。何況《琵琶記》二十二出「琴訴荷池」中所述的自斫「焦尾琴」,肯定是「指名喚姓」了。
改良的芻議:
(一)將戲中蔡伯喈名字修改,避免用歷史人物的姓名,才真正達到《琵琶記》中所說「不關風化體,縱好亦徒然」的真意。
(二)用上琵琶一名,當然屬「本是胡中樂,希君馬上彈」(唐李嶠句),為贈加「琵琶」的「對題」認受性,應效李漁,添加北方風味的文雅小曲,或用原作中的詩句,作彈琵琶乞唱,甚至在廟中來個和淚彈唱,盡訴「琵琶一曲腸堪斷」(唐岑參句)。
(三)至於男主角方面,可有兩個方案選擇,一是當時因「三國咁亂」,身當重任,忠於國事,未能回鄉。為表真心和孝心,不能隨便託人傳訊,應派專人送信及錢回鄉,並可說專人途中遇難,故此鄉間家人收不到消息。這樣才可算得是「全忠全孝」。二是照原故事,保持男主角「不孝」的形象,但如上述,另立名字,與歷史人物無關。有一點可能還要考慮的,就是漢代是沒有狀元的。
(四)原著是奉父命赴試,唐滌生改為母命,後來葉紹德改回用原著的父命。在封建的社會,父命似較合理。不過,父母年紀,不提也吧,試想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家,他們的兒子該多大?(《琵琶記》二十一出說「公婆年紀皆在八十之上」)
(五)李漁所謂「身背琵琶,獨行千里,即能自保無反,能免當時物議乎?」是否應加插仗義輕財的張大公特別安排?例如交書信給她,找途中一親戚幫助,書中並請親戚修書介紹途中親友,給她幫忙。這樣也可避免過份的「蓬頭垢面」,對做這角色的花旦扮相也有好處。戲裡加插夜宿善心人家和廟宇的琵琶唱曲,歌頌善心與博愛。
(六)《琵琶記》以文筆優美見稱,很多段末,有詩為結,而第一出內,來一個故事人物的四句簡介:「極富極貴牛丞相,施仁施義張廣才。有貞有烈趙貞女,全忠全孝蔡伯喈。」這四句簡介,很容易令人誤會是詩,但讀來詩格不對,平仄有誤,筆者認為是本劇文字上的美中不足處,尤其是末句中的「伯」字,與「孝」字,俱為仄聲,縱使在作者元朝年代的韻律,例如北小令文字譜來說,有入聲可作平聲用,但伯字屬陽上聲,仍不合韻(此句第二、四、六字韻應是「平仄平」),縱使不是詩,但宣傳句子、總結或題目簡介,亦應以此為準,方稱上佳之句。所以上述句中的「伯喈」,是時候要改變了!
上述的修改提議,純屬芻議,其實,對編劇家而言,修改實屬小事,可能還有更好的意見,但願「新歌翻入梨園拍」(宋何澹句),「梨園弟子唱新詞」(唐/宋徐鉉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為粵劇美麗的前景而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