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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11 一月 2016 17:53

八和公寓就是八和會館

  有關粵劇八和會館,很多人都說該組織成立於1889年(亦即是清光緒十五年)。這是把八和會館的組織成立與八和會館的新會所落成混為一談了!把該組織說成是鄺新華創立更是大錯!我想談一談自己的意見,期望得到粵劇行內認同。
 

撰文: 陳超平

 八和公寓就是八和會館

 ——不要把八和會館的組織成立與八和會館的新會所落成混為一談

最近幾年,常常在報刊上看到有關粵劇八和會館成立多少年紀念活動的報導和有關志書、辭典記載,說該組織成立於1889年(亦即是清光緒十五年)。歷史事實果真是這樣嗎?否。這是持上面觀點的人把八和會館的組織成立與八和會館的新會所落成混為一談了!更把該組織說成是鄺新華創立是大錯了!下面,我想談一談自己的意見,期望得到粵劇行內認同。

(一)

        關於粵劇八和會館始立於何時,歷來史學界眾說紛紜:大多確認為同治年間(注1亦有認為光緒年前期或中期(注2);至於鄺新華等人籌建的在黃沙海傍街的八和會館新會所(館址),落成之年亦多種版本(注3)。究竟怎樣,不妨先回顧這段時期的粵劇歷史狀況。

        咸豐元年,太平軍興。為響應天朝號召,梨園粵劇二花面李文茂率領本地班戲行中人,配合天地會首領陳開于1854年揭竿起義,號稱「紅巾軍。由於與陳開等圍打廣州,久攻不下敗退,轉而從肇慶進軍廣西,第二年在廣西建立大成國,陳開稱「鎮南王,李文茂稱「平靖王。因而清朝政府大肆鎮壓起義軍,禁止所有粵劇戲班演出。繼而將廣州、佛山兩處瓊花會館的產業先後沒收和毀除。自此紅船弟子四散逃難,有的甚至逃到國外謀生。兩廣戲行這種局面一直持續數年和影響以後許多年。(據同治十一年編纂的《南海縣誌》有「嚴禁本地班,不許演唱,不六七年旋複等語記載,又見:歐陽予倩《談粵劇》有雲:「禁令執行了六七年,直到光緒初年,粵劇才得重整旗鼓。)劫後餘生的粵劇藝人,為了生存,為了戲行「香火(事業)的延續,他們有三大願望:一是設立一臨時機構,「掛羊頭賣狗肉——即打著京班、外江班的旗號,安撫和招攬本地戲班的演出;二是招收一批十至十四五歲的少兒開辦「童子班,培養粵劇後繼人才;三是一有機會就恢復行業組織建立一間比原先拆毀的瓊花會館更宏偉更輝煌的新會所(館)(注4)。為此,大約于咸豐七年(1857年),同情粵劇藝人遭遇的老先生李從善將其在廣州黃沙同吉大街(今大同路口)的屋舍捐出來,由獨腳英、梁清吉等人開設為「吉慶公所,以京戲名義掩護活動。1857年至1858年(也就是咸豐七八年),粵劇叔父林三等人授意,以廣州十三行殷商伍紫垣為東主在其河南溪峽的家宅一花園開設「慶上元童子班,以瓊花人蘭桂、華保為師傅,招收鄺殿卿(即新華)、崩牙啟、姣婆梅、楊倫、生鬼保等一班人,進行粵劇基本功的教習和演出排練,一學數年。這樣的培訓班單廣府就有十七八班,外府的另計。1860年(咸豐十年),林三、獨腳英、梁清吉等人又經商議,先租後買得同吉大街吉慶公所隔鄰一歇業茶箱行,設立名為「八和公寓「的粵劇戲班藝人又一聚居和活動的場所(——亦即會館)。之後,隨著廣州府衙對粵劇藝人和演出管制逐漸鬆馳,後起新人日益紮起,鄺新華等人遵照師傅蘭桂叔的臨終囑咐,廣結社會名流(尤其文人)和戲行中人,發動大家義演籌款,並派人到南洋一帶向華僑和藝人宣傳和募捐,集到鉅資,在黃沙近「海皮之處購得三百六十余井一幅地(今市一中對面南站鐵路工人宿舍一帶),歷經近十年的籌備和建設,終於在光緒十五年(即1889年)建成了一座龐大、數進、宏偉的,包括永和、兆和、福和、新和、德和、慎和、普和共八個堂口在內和吉慶公所(營業部),方便所、老人院等部門的八和會館新館址(即會所)。從此開創了粵劇史上「八和中興的業跡和時代(注5)。

        從上述簡史可見,粵劇八和會館的組織成立和八和會館會所(即新館址)的落成是兩回事,是屬於不同年份的。先是有林三、獨腳英、梁清吉和包括蘭桂、華保等人在內的創辦吉慶公所和八和公寓兩個粵劇組織(會所),然後再有鄺新華等人遵師囑籌建粵劇八和會館的新會所。兩者不能混淆於一起。現在,我們有關粵劇單位舉辦紀念活動和眾多史料文章,都把1889年黃沙海傍街的八和會館新會所落成之年,等同說成是八和會館建立的始紀年。兩者混為一談,並把這一粵劇行會的組織說成是由鄺新華創立,這顯然是錯誤的。

(二)

        粵劇八和會館究竟哪一年成立的?又是誰人率先領導創辦的?粵劇吉慶公所、八和公寓與八和會館是什麼關係和怎麼一回事?我們從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入戲行從藝、跟隨師傅鄺新華十四年之久、在八和吉慶辦事多年的任俊三於1944年所撰寫的《瓊花八和歷史拉雜記》一文中雖然沒有明確指出,但字裏行間已經顯示吉慶公所和八和公寓就是八和會館的前身和隱名。而且從文中還可看到吉慶公所的主持是梁清吉,八和公寓設立以後的第一任行長是獨腳英,以後依次是梁清吉、小武肥贊、古大福、易金、曾大順、末腳葉笠、陳小魯、李運全等,及至八和新館址落成後,肥贊病故,接任者為古秋田和張紫卿(靚榮之父)擔當正副行長,鄺新華並沒有如賴伯疆、黃鏡明的《粵劇史》一書和其他人的史料文章中被說成是「八和會館第一任行長。但鄺新華自此之後執粵劇全行牛耳成「無冕之王「則是事實,這也可見鄺新華的人品和戲德,其思想行為只是為全行的中興事業而不是為個人的名利權位。下引述任俊三的回憶錄所記敍的蘭桂叔臨終前對鄺新華等五徒的囑咐,對我們認識廣州八和會館的成立和鄺新華後來為之奮鬥的歷史具有十分重要價值(說明:重點號和括弧裏的文字是筆者所加,下同)。

        「……適蘭桂病染沉屙,服藥兼旬,醫經數易,尚無效果。五徒親侍湯藥,衣不解帶。有日服藥取汗後,自覺精神甚好,起來坐床沿,見五人皆在左右,言道:‘我此場大病,爾五人服侍,可謂無微不至,吾心甚慰。但吾自知斷不能久居人世,今有心腹數言,須終身緊記,勿忘十數年前,吾等曾在會館(指瓊花),協助元師舉義,即今人所謂紅頭賊。慘敗後,覆巢之下,哪有完卵,避往外府者居多。由林三主動,茹苦含辛,曆多年之久,今始得建如小廟堂式之八和會館,規模太小,吾甚憂不能保障全行。林三又失蹤,此為本行損失甚大。雖則英等荊軻比協力維持,斷不及林三之德智。因政府以瓊花人為大逆不道,常加輕賤,民眾亦隨之而侮辱。憶本行設大基尾時,藉莊嚴宏偉之會館為保障,每年直接靠以覓食者,約八千人,間接靠以謀生者,有數萬之眾。到大基尾定戲者,亦有萬(百?)餘主會,故此處非常暢旺,佛山工商業亦頗可藉以繁盛,因我輩工價優於別行。此時之林分府,因他曾在瓊花司筆劄,瓊花人林殿蕃,是他活命恩人,一段因果,故佛山無太輕看我輩,撫今追昔,覺有雲泥之別。瓊花造反不成功,官吏皆以成戲不成人,加諸本行人。上好下甚,此不過欲嗣後讀書明理青年,因本行人為人賤視,不願投入本行,使全行人之知識,日淪於卑劣。自侮而後人侮,永遠被人侮辱,不齒於人類,不平孰甚。吾曾親詣(林)三叔處,請其設法挽救,他說一忍能支百敵,不必過於憂慮,現下未得其人,將來必有挽救者。今則他(林三)已失蹤,吾因此事無法解決,精神痛苦,故得此重病。昨夜吾思得一根本挽救之法,若先將八和(會館)重建至非常宏偉,最小要如瓊花之壯觀,要勝過工商各行所設立公業,可以誘使知識青年,投入本行,因本行工金優於別界,又快易升高。此後公訂行例,皆以禮義為本,以文理為附,則明理青年,甘願在本行謀生者,必漸居多數,全行人格提高,始可洗卻此奇辱。八和設于黃沙,水陸交通,勝過老巢,現雖僻靜,因行內關係,再二三十年後,必然繁盛。現下地價甚平,至好從速購買,若待價與時增,更難為力。惟重建宏偉莊嚴之責任,非常人所能負,先要結交文人,在本行取得領袖地位,凡事不顧一切,只求公益,輸已服眾,聲望始孚,得全行信仰,用群策群力,始可完成。爾五人尚年少,何能達至全行領袖之地位?若他日本行有此等人才,爾輩須同心協力,助成此美舉,則我雖死猶生,含笑於泉下矣!臨別贈言,一生須當緊記,或作我之最後遺囑,亦無不可!’五人聽罷師傅之言,由新華道:‘我輩受恩深重,尚未報答,請我師善自保重,以養天年。吾等師約滿後,或可圖報萬一。至若重建八和(指新館所不是組織)重責,非我五人能負,但師徒如父子,常聞教誨,凡本行人,倘其師舉辦公益,而徒不能協助者,為本行人最可恥之事。此後我五人留心行事,有領袖人才,能擔重任,我輩願竭全力,助成美舉。我師若不放心,五人當面說過,我們此後互以荊軻比相稱,各自勉勵,非至有志事成,願終身不卸此責任,師尊以為可否?……

        從這段話語可知,鄺新華等人不但在籌建黃沙新八和會館會所(18791889年)之前,而且在慶上元班滿約出來組班之前,粵劇八和會館組織確實已經存在,並寄託著瓊花人的殷切期望。也知道鄺新華等人為粵劇中興和重新建立一間新會所立下遠大志向。(任文此段話後還有多處提到光緒十五年新館所落成前,八和會館與府衙、商行關連的歷史情況。)

        所謂「八和公寓開立之時,已分別設置了吉、慶、福、德、永、兆等帶「和字六部,按粵劇行當歸口安排和接待藝人,並供奉原來從瓊花會館搬運出來的華光神像及放置好以前留下的紀念物品。那為什麼又不直接取名「八和會館而叫「八和公寓呢,蓋因當時李文茂起義失敗的歷史原因和社會形勢所迫使然。下面兩段任俊三的回憶所記足以說明:「合群設吉慶(公所)時,由獨腳英授意,各班牌皆要用京都某記,外江某記,欲避清政府加以瓊花餘孽罪名。故吉慶(公)所出之合同,經六十餘年,皆用京戲二字。「林三此時(筆者按:指咸豐九年和咸豐十年廣州、佛山兩處瓊花會館全遭毀滅,獨腳英等人向廣州撫台辭職後到吉慶公所與梁清吉等合謀欲達瓊花人的第三個願望之時),有所感觸,立即淚下如雨,哽咽對眾言道:……須知瓊花人虎口餘生,常被政府暗中監視,此後願我同人,任流至何所在,對內對外,必要用一個和字為主於是全場皆為林感動,多至下淚者,即全場起立,接受此和字。……此時獨腳英又說吳連被殺(筆者按:指粵劇遭禁幾年後,行老吳連以梨園會館名義向廣州撫台奏稟欲要回瓊花會館物業作同人用,被撫台以欲領逆產,藉以再圖不軌遭殺頭示眾),瓊花毀滅,靖勇遣散,撫台密令佛山文武四街,嚴拿瓊花餘孽,我等人永遠離開老巢,始可免生命危險。事關重要,故恭請同人,起立接受,切要記緊忽忘。(注6)是故用一「和字,即林三主張以和為主;人字離開即八,是以達到獨腳英所說永遠離開瓊花老巢之意。以「公寓——「公共宿舍名義取代為會所可作掩護,免「會館兩字帶來麻煩,「八和公寓實即「八和會館也。任俊三的回憶錄中還有幾行字也足以說明這一層意思:「是年國制(筆者按:即18618月咸豐帝駕崩),全行一律埋頭,要停演一百天。各童班師傅,督率其徒眾,每日晨在公寓練習武藝主。同人等,非常團結,皆以恢復(這)一會館為快。又「由新華、崩牙啟、小生倫三人建議著大福全權辦理。先將吉慶遷往同德大街,然後將小會館公寓吉慶毀折,慘澹經營,始建成莊嚴宏偉之八和會館。又,「由新華、崩牙啟、小生倫三人建議著大福全權辦理,獻將吉慶毀拆,慘澹經營,始建成莊嚴宏偉之八和會館。(注7

(三)

        綜合上述分析,得結論:

        一、粵劇行內歷來傳說:未有「八和先有「吉慶,「吉慶之前還有「瓊花,並非妄言。「瓊花—「吉慶—「八和,一脈相承。

        二、八和公寓實即八和會館。「公寓是「會館的隱名,「會館是「公寓的實質。並已設立了六個堂口。地點在黃沙同吉大街(非有些史料文章寫成同德大街)。

        三、不要把1889年(光緒十五年)鄺新華等人籌建的八和會館新會所(館址)的落成之年與八和會館組織成立之始紀年混為一談(兩者各有年份,何況該會所早已不復存在)。

        四、廣州粵劇八和會館組織成立的年份可以以「八和公寓設立之年的1860年(即咸豐十年)為始紀年,也可以以八和會館的前身吉慶公所設立的1857年(與新加坡梨園堂成立同一年)為其成立的始紀年,因為兩者的組織性質根本一樣,都繼承和行使瓊花會館的宗旨和舊制、舊例,不同的只是機構由小逐漸擴大,由單一功能逐漸變為多種功能,直至新會所(館址)落成後更為完善,置設八個堂口及福利部門。二者之中選一。

        粵劇界同人以為然否。

 

注釋:

1、見麥嘯霞《廣東戲劇史略》(《粵劇研究文選》第24-25頁)、歐陽予倩《談粵劇》(《粵劇研究文選》第99頁、124頁)、(日)波多野太郎《粵劇管窺》(《粵劇研究文選》第139頁、142頁)、陳非儂《粵劇六十年》(《粵劇研究文選》第303304頁、307309頁)、郭秉箴《粵劇古今談》(《粵劇研究文選》第398頁)黃兆漢、曾影靖編《細說粵劇——陳鐵兒論文書信集》第31頁)等。

2、見梁儼然《粵劇梨園舊典》第4頁、梁威《粵劇源流及其變革初述》(《粵劇春秋》第9頁)、黃君武《八和會館館史》(《粵劇研究文選》第508頁)、劉國興《八和會館回憶》(《粵劇研究文選》第496頁)。

3、見本人拙作《粵劇史上一些需要考證的問題》(《南國紅豆》2008年第645頁)

4567均見任俊三《瓊花八和歷史拉雜記》一文(《粵劇研究文選》第481492頁)。

圖為八和會館在廣州第一座會所,以及它失而復得的會所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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