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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 21 八月 2014 19:34

早期粵戲行組織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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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的「瓊花會館」被公認為粵戲行的第一個行會組織,可惜自從李文茂率領的紅巾軍起義失敗後,滿清政府禁演粵劇,同時推毀了「瓊花會館」。流散各地的粵劇藝人幾經努力,終於使粵劇在清同治年間得到解禁,隨即便大展拳腳,在廣東藝壇上漸放光芒。清末,廣東商業繁榮,行會組織林立。為維護戲行人的利益,在各行業中贏得尊重,戲行人紛紛成立自己的行會組織。

  

 撰文:李婉霞  佛山市祖廟博物館文物粵劇資料館員     

   

幾個行會組織相繼而立

 
      行會組織具有保護同鄉或同業利益,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使同行能佔領一定的市場,故此作為廣東的梨園界也必然要建立屬於自己的戲行組織。清乾隆年間,佛山的戲曲已十分繁榮活躍,梨園界就已在佛山的大基尾建立「瓊花會館」,1 以保障同行在戲曲市場的優勢及同行人的利益。 
 
      清中後期,粵劇逐步形成,然而清咸豐年間,李文茂等粵劇藝人為響應太平天國號召,起義反抗滿清,清政府把李文茂的起義隊伍逐出廣東,並下令禁演粵劇。清同治六、七年,粵劇界藝人成立了一個為戲班管理演戲事務的總寓,即「吉慶公所」,由於當時粵劇還是被禁,只是稍有鬆弛,成立的「吉慶公所」 幾乎是粵劇藝人集中活動的唯一地方,2 起著粵戲班藝人活動基地的作用。的確,這時藝人鄺新華通過勾鼻章向廣總督瑞麟托情,奏准粵戲班復業,3為粵戲藝人爭取了利益。
 
      為了加強團結,保障戲班營業正常開展,粵藝人有必要恢復戲班行會組織。於是由鄺新華、獨腳英、林之等人建議,籌辦建築「八和會館」,選定位址之後即動工,至清光緒十五年(1889年)「八和會館」才正式成立,其後八和會館分設八個堂,即兆和堂、慶和堂、福和堂、新和堂、永和堂、德和堂(鑾輿堂)、慎和堂及普和堂4,前七個堂都屬於演員的組織,只有普和堂屬於戲班棚面即樂工的組織。八和會館的領導體制,最初是實行行長制,由全體會員推選德高望重的演職員擔任行長。行長在行內具有至高權威,因戲行中的一切幾乎由行長控制,如組織新班要經行長認可,方能「掛水牌」(即公開賣戲)。又如老倌收徒弟,也要行長同意方行,尤其與新人簽訂師約,更要行長作公證。「師約」固屬重要文件,故得由行長做證,以示隆重,而且當時被視為如此才算合法。
  
 
      清末時,廣州有間名叫“兩儀軒”的藥材店主人袁鶴籌,為宣傳他出品的藥材,乃拉攏了其時最紅的老倌小生聰、肖麗湘、新白菜、聲架羅、公爺忠等,組織了一個名為「慈善社」的團體。顧名思義,當是專門做慈善工作,使凡入社的大老倌都可以享受到一些福利,如患病時,由社內負擔一部分醫藥費,若有某大老倌去世,即由他們發起全行戲人,集體送殯。同時「慈善社」又制定福利措施,總之進了該社,好處多多。
 
     在「慈善社」成立後不久,又有一個名叫「群益社」的戲人組織成立了5。「群益社」是由大老倌靚元亨、蛇王蘇、揚州安、肖麗安、新蘇蘇等發起,實行採取對大小老倌「兼收並蓄」,遇戲人患病,該社資助藥費,若有戲人身後蕭條者,該社代為殯殮……等福利政策。
   

輪番爭控戲行人

  
 
      八和會館曾一度為戲行至具代表性的行會組織,控制全戲行人的一切活動。舊日戲行的「師約」就像「賣身契」一樣,新入行的人在一張白紙上,頭尾各簽一名字,中間的內容由師傅寫上去,一般都是徒弟未成名之前,由師傅供「私伙」,攜帶落戲班,教授演藝6 。但成名後,徒弟則要為師傅義務演出三、五年不等,所有收入盡歸師傅所有,此項規定,令不少新紮起的演員憤憤不平。另一方面,按規定,所簽訂的師約需由八和會館的行長認可才算合法。不過,師約也被用於多種場合,而性質也改變了。有時師約簽訂時會不驚動行長的,這樣若有毀約等情況發生時,行長將不予理會或認為不尊重他,為師者便較吃虧了。
 
      若有戲人違反會規,那也要八和會館的行長親自處理。觸犯規例較嚴重者,多數被行長罰其睡紅凳,八和會館內即設有紅凳,使犯規者伏於一張紅色的長板凳上,由一孔武有力者以板責之,至於打若干大板,則看所犯的規例輕重而定。因此,行長手握全行大權,亦控制了戲班命脈,很多大老倌都想爭奪這寶座。事實上,自第一任行長是鄺新華後,接任的行長依次有梁清吉、小武肥贊、左大福、易金、曾大順、公腳葉笙、陳小魯、大牛通、靚耀、少新權等人。
 
      「兩儀軒」的藥店主人袁鶴籌看中戲行的大老倌都想爭當行長之職,便利用此心理羅致多個大老倌,另立組織,建立起一大勢力,以抗衡八和會館。「慈善社」首先把原來的行長梁東打倒,由該社成員公腳葉笙接替,其後接任行長的大牛通、大鼓維、靚耀等人,都成為該社成員。袁鶴籌由於有大老倌的支持,資金充裕,生意興隆。
 
      其實之前廣州已有一張小報《真欄》專門報導大小戲班消息,包括各班陣容、演出地點與劇碼等,是由宏文閣印務館承印的。「慈善社」成立之後吸納了很多著名大老倌,實力雄厚,若論戲班消息,當然知得更多,因此該社創辦人袁鶴籌又另出一份《真欄》,報導戲班消息比原有的《真欄》更為詳實,未幾,遂把宏文閣承印的《真欄》搞垮。袁鶴籌掌握這份小報,由初時大量報導戲班新聞吸引了讀者之後,繼而宣傳他所經營的「兩儀軒」的膏、丹、丸、散,再而更進一步,壟斷了各戲班和藝人的宣傳,從而又削弱了八和會館的勢力。
  
 
      因「慈善社」只吸收大老倌做社員,普通老倌不能加入而心有不甘,當看出「慈善社」的組合漏洞後,其他的老倌也自行組織了「群益社」。該社攻擊慈善社只吸引大老倌入社,只維護大老倌的利益,而不顧中、下層演員利益,所以「群益社」成立後,一般名氣較小的老倌莫不風從,組織成員日益增多,誓與慈善社爭奪行長的席位和對八和會館的控制權。「慈善沒」、「群益」兩社競爭激烈,八和會館的勢力再被分散。
 
      從上可知,八和的行長制導致有人濫用了至高無上的權力。各人也因此而竟相爭取權力,爭做行長,為了私利不願為眾人謀福利,行會組織承擔的責任被扭曲,目標也變得蕩然無存。試問,這樣的行會有多穩固,有多受歡迎?
   

八和公會內分離出新行會組織

 
      其實清末時,普和堂有一個成員身故後,被八和會館主事人拒絕,不給在八和義地埋葬,激起了棚面的公憤。經全行棚面商議後,把普和堂改為普福堂,成為一個半屬八和會館,半獨立的行會組織,目的是維繫戲班樂工的權益,及維護樂工在戲班演奏的權利。但從那時起,普和堂實際上開始從八和會館中游離出來了。
  
 
      不妨再來看看一九二O年代中期八和會館內發生的事,其內部矛盾突出,迅速形成了內部分崩離析的局面。八和的普福堂原是棚面即戲班樂工組織,而由曲藝樂工組成的普賢堂在1925年改組為工會,稱「普賢工會」,當中的樂工成員常到戲班擔當棚面,威脅部分普福堂樂工的工作,造成普福與普賢工會的矛盾激化7 。普福堂卻受制於八和公會的體制不能成立工會,普福成員以自己沒有工會組織,無法律保障,自覺低人一等,加上無法排擠普賢樂師出去戲班,心中對「八和」不為他們爭取利益而憤憤不平。
  
 
      另一邊廂,1925年掀起的省港大罷工也大大鼓舞了以名伶黃種美為首進行的八和改制運動8。1925年6月,黃種美與大老倌們協商,在黃沙「八和公會」舉行大會,指責行長制的弊端,一致決議改為委員制。可是,那時進步骨幹黃種美不久後被廣州市公安局的保安隊亂槍打死,「八和沒」的蛇仔秋(又名袁德墀)趁機奪取了領導權,繼續一人專橫的行長制,把持一切,激起眾粵伶憤怒。1926年,這些被八和壓制的粵伶成立了「廣東優伶工會」,與八和公會抗衡到底。
 
      可見,作為最具權威的粵戲行組織「八和公會」被內部眾成員反對,本來為行中人爭取演出機會,保障成員的權益的本意和宗旨已發展成內部分裂,相互對持的局面,甚至互相敵對。從當初眾志成城,結成聯盟,發展到眾成員反對行會組織首領,真令人既遺憾、惋惜,又使人不禁要問造成其分裂的真正原因了。其實,分裂、不和的根源來自管理體制,任何的行會組織都需要有健全的管理體制,才能立於不敗,才能維持長久。任何行會都需對社會形勢和環境的變化而有所回應,對一些制度不合時宜,就需完善或改變,這樣才能真正實踐成立組織的初衷和原意。
 
      由此可見,行會組織的建立和鞏固需要適應形勢的發展,粵劇藝人的演藝生涯是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變化。因演戲環境的改變,當一個行會組織的規例有漏洞,由完整變為不完善時,危機便出現了。同時,行會組織本是維護全行業的利益而設的,但一旦權勢被濫用,往往就造成反對勢力,群起而攻之,這從粵劇行會組織的數度爭奪權勢的鬥爭得到明證。


   

注釋:

 

1 陳炎宗:《佛山忠義鄉志》之卷五《鄉俗志》,清乾隆十七年;

2 黃君武口述,梁元芳整理:《八和會館館史》,《粵劇春秋》,粵劇研究中心、廣州市政協文史研究委員會合編,1990年,P30; 

3 郭秉箴:《粵劇古今談》,《粵劇研究資料選》,廣東省戲劇研究室編,1983年,P206;

4 賴伯疆、黃鏡明:《粵劇史》,中國戲劇出版社,1988年,P321-322; 

5 同上,P325-326;

6 劉國慶:《戲班和戲院》,《粵劇研究資料選》,廣東省戲劇研究室編,1983年,P345; 

7 劉國興、朱十:《普福堂和八和公會、普賢工會的矛盾》,《廣東文史資料(第十六輯)》,廣東省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1964年,P160;

8梁家森、陳炳翰:《大革命時期八和公會改制為優伶工會》,《粵劇春秋》,粵劇研究中心、廣州市政協文史研究委員會合編,1990年,P45。 
  
 
圖片說明:
1.大老倌靚元亨發起組織慈善社 
2.少新權曾任八和會館行長 
3.曾發起組織善社的新蘇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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